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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百七十四章 仙人之物(第1页)

常九运在林夕耳边絮絮叨叨。

就像是个话痨少年。

“我的白龙很厉害吧?”

“这么神俊的马,肯定连那些仙人都羡慕呢。”

常九运有些骄傲嘚瑟起来:“当时他背起你转头就跑,简直和风一样,追都追不上,白龙可是我的宝贝,多少钱都不卖的。”

林夕有些无语。

原来不是你救的我。

是这匹白马救的我。

那你嘚瑟什么。

不过也是,这粗衣少年脸上难掩稚气,最多不过是十三四岁,就算想把自己带走,力气也不允许。

“我听说那些厉害的拾遗者都超级有钱。”

“成为一方富翁的轻而易举。”

“你别看我这个样子,其实我也是个优秀的拾遗者,咱俩是同行。”

常九运很认真的说道:“只不过运气有些不好,没有找到什么好东西,不然的话我早就飞黄腾达了。”

虽然他看起来很认真。

但他那小胳膊小腿实在让人很难相信。

往往只有那些身强体健且脑子灵活的人,才能有所收获,不然就算捡到好东西也迟早会被别人抢走。

而眼前这小子嘛......

林夕暗暗下了个定义。

有些幼稚,而且孱弱。

根据他居住的地方也能判断出他只是个家境贫困的小家伙。

除了有一匹不错的马。

林夕再次望向白马。

白马确实很神俊,眼中有神,吭哧吭哧的中气十足,感受到了林夕的目光,白马摇头晃脑似乎是在打招呼。

确实很有灵性。

这个小子应该是想要通过成为拾遗者挣钱,不过肯定竞争不过别人。

所以才冒着大风险,在斗法气息还未完全平息的时候就偷偷溜进豫龙原。

初生牛犊不怕虎。

再胆大的拾遗者,也不敢在这种情况下进去。

看动静就能看出来。

绝对不是一般修士在斗法。

一点点余波足以杀死一大片凡人了。

也就常九运这样的无知者,才敢进去,不过至少他的运气还不错,竟然能活着出来,怎么看都应该是那头白马的功劳。

“对了你叫什么名字?”

我修道靠瞎练  仙钥  洪荒:灌江口说书,嫦娥泪目  修仙就是这么离谱  一万种清除玩家的方法  西门仙族  镇世神尊  大侠寒照雨  我在菜市口斩妖除魔那些年  神话从童子功开始  修真高手的田园生活  从笑傲江湖开始横推武道  拜师九叔:末代天师!  以婚为名 (婚恋&&高干 高h)  霸占诸天  正经的公子增加了  活在影视诸天  九州道主  破壳后,神兽崽崽一拳捅穿修仙界  我当捕快那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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