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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戴婉,是个病秧子。
日日都得三碗汤药吊命。
我喜欢庭烨哥哥,打小就喜欢。
自打十岁那年我哥落水被庭烨哥哥救起,我便对他十分痴迷。
他是个文人,别人都说文人喜欢去诗会,可我在诗会上一次也没碰见过他。
于是我托人打听了他喜欢去哪些地方,时不时掐点制造一场偶遇。
他与别的读书人不一样。
不爱凑热闹,反倒喜欢安静的地方。
例如书局、书铺。
他还喜欢去一家叫白氏茶铺的地方,几乎每逢三日便会去一次。
我每次去白氏茶铺蹲点,一蹲就是一两个时辰。
日日在人家茶铺门前晃悠,也不好意思买茶点。
可茶点吃多了是会长胖的,我没几日就长胖了许多。
大夏以瘦为美,我生怕自己太胖不好看,便只能吃了茶点又做些运动。
如此以往,身体反倒好了许多。
庭烨哥哥就是我的福星,自打遇见他之后,我渐渐不再是“病秧子”,而是戴婉了。
从前无论走到哪里,我的代名词都是“病秧子”。
那些世家夫人小姐,时常背地里说我身子不好。
“家要是娶了她做媳妇儿,那便是得不偿失。”
“每月光药钱就要花费掉府里上下几十口人好几日的开销,给治病家里要入不敷出,不给治吧传出去名声又不好听。”
“日后怕是很难相看到人家了。”
“害人精……还得她戴家那么穷……”
听到这样的话,我愈发的郁郁寡欢,索性那些宴会什么的都不去,讲究一个眼不见为净。
所以,我也是个喜静之人。
我知道,她们说的也没错,都是大实话罢了。
像我这样的人,最好是不要去祸害别家,我也想着日后不要嫁人了,等成了年,身体之一不好,那便找个庵子做尼姑,度过剩下的最后时光。
没曾想,我认识了庭烨哥哥。
自打认识他,我的生活似乎变得五彩斑斓,只要想到他,我便莫名开心,心情好吃饭也香。
突然有一天,大夫说我的病情有所好转,照这么下去有痊愈的可能性。
得知这个消息,我几乎高兴得快要蹦跶起来,父亲母亲也开心到落泪,开始着手帮我相看人家。
虽说我是女孩,但父亲母亲并没有因此就薄待我。
相反他们比爱护哥哥弟弟更加爱护我,后来我才知道,他们为了能让我嫁个好人家,很早就开始为我打算。
父亲每月都会把月俸的一大半存起来,专用做我日后的嫁妆,从我三岁生病开始,存了十来年,如今已有三千多两。
难怪别人都说父亲平日里抠搜,一毛不拔。
戴家的铺子收入得用作府里开销,大半都是给我瞧病,他还得考虑给哥哥弟弟攒聘礼,铺子里那点儿收入,又怎够呢?最后也是从父亲的月俸里出。
算下来,父亲手上几乎没有什么可以用的银钱。
所以,他从不与同僚吃酒,许多年也就穿那几套衣服,洗得都有些发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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