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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回事?”路易惊讶地循声望去,只见那三十多队线列步兵正齐步前进了。
现在战场上的情况是科西嘉人被炮火轰击地根本无法前进,意大利雇佣军还在因为刚才的变阵失败而踌躇不前。
联想战场的情况,再看了看左翼步兵主力的行动,路易已经嗅出了其中的原因,想来只可能有两个原因。可能是贝克里伯爵误以为时机成熟了,故而展开了总共,也可能是因为贝克里伯爵突然得了“唐吉歌德综合症”,想表现一次骑士风度,堂堂正正地和敌人来一场。
这个年代的步枪『射』程很短,更为致命的却是命中率很低。虽然理论『射』程有两百余米,可即使是在一百米左右的距离齐『射』,最后能够命中的也不过是十有二三。
当两军相距不到一百米的时候,火炮是肯定无法再『射』击了,贝克里伯爵如果真的犯了“唐吉歌德综合症”的话,那么这就是理由了。
现在出动步兵真的不是最佳时机,敌军虽然处于炮火压制之下,可毕竟没有出现溃败之势,至少再过个十分钟,火炮再『射』出五六发炮弹,那个时候出击才能够起到一击即中的效果。
然而,既然步兵已经出击了,路易也没有想要令其停止的意思。一来他已经将步兵的使用权委任给了贝克里伯爵,下令停止进军的话,必然会令贝克里伯爵难堪。二来是因为还有一些时间,两军的距离毕竟相差七八百米,慢慢走过去的话,也需要走上个几分钟。趁着这几分钟,再攻击两次,还是多少能够起到一些帮助。现在,他最为担心的不是步兵,而是骑兵。也不知道米歇尔会不会沉不住气,也出击了。
骑兵和步兵不同。这些步兵事实上随时可以补充,他们实际上就是弹灰,在战场上除了人数外,并没有其他什么重要之处。相反,骑兵却是金钱在战场上的其中一个体现。再差的骑兵,也是花了重金培养的,其单人成本要比普通的步兵高几倍。当然,他们两者间最大的不同是,步兵出身于市井,而骑兵却出身于正规军校。一个大字不识一个的文盲无赖,怎么可能和能够成为将军的军校生相比。
路易当即命令和他一同跑到炮兵阵地前的博伊斯:“派遣传令兵通知米歇尔,就说‘没有我的命令,不得擅自出击’。”
“是。”博伊斯应了一声,手按着帽子跑回了后方,向着一个骑着马的士兵说了几句,随即那个士兵就骑马向骑兵队的方向奔去。
战争的情况还是有些出乎路易的意料。科西嘉人和意大利雇佣军比想象得更为脆弱。
又一次炮击之后,已经有些科西嘉人逃走了。
首先是他们并没有受到什么创伤的后列。似乎后边的几个连队,因为看到前方同伴的惨状,而产生了恐惧。恰好这一次的攻击落在了前列偏靠后的位置,他们中的一些胆小鬼便选择了临阵脱逃。接着便是饱受炮火蹂躏、摧残的前列。他们是在直接受到炮火打击后,才退却的。
不过,前后两列相比,即使前列已经损失了许多人,但前列的逃走人数还是比后列的多上许多。
这个时候,路易突然观察到,在科西嘉人队列的最左边,有一支全部站立在水稻田旁的土路上的线列队,仍然保持着完整的编制。当他拿起望远镜望去时,只见到这支线列队的旁边,骑马立着一个穿着比一般指挥官更为华丽之人。
难道他就是指挥官?虽然不清楚那人的来头,但本着擒贼先擒王的想法,路易突然想到了米歇尔的那支骑兵队。
于是,在前一道“按兵不动”的命令刚刚发出后不久,路易便再度向博伊斯命令道:“通知米歇尔,率领他的骑兵队,以斜线『插』入,突击科西嘉人左边的那支一直不动的线列队。”
第一百章 敌军溃败
米歇尔的骑兵队如今还有两百五十余骑人马,但其中除了他最初的那二十名拥有完整装备的胸甲骑兵外,其余的两百余名骑手都可说是装备简陋的轻骑兵,甚至因为他们中有许多人来自于步兵科系,故而大多都可以说是骑着马的步兵。
自火枪被大规模装备以来,骑兵对战局的影响便日益下降,但是,骑兵对于现在的步兵的优势,却依然存在。现在的火枪,毕竟准星差、『射』速慢,只要骑兵避免从准备好『射』击步兵线列队形的正面发起冲锋,那么步兵拿骑兵也没有什么好的办法。
路易一直不太明白在火器作为战场主要武器的现在,厚重的胸甲还有什么用。胸甲骑兵是一种重骑兵,装备极有中世纪骑士的风格——全身披着金属盔甲,只是因为冶铁工业的进步,才没有中世纪时候的那般厚重,但是,相对于普通的轻骑兵,他们的盔甲还是有些碍事。
自然,这主要还有成本上的问题。如果说养活一名轻骑兵的花费是养活一名普通步兵的两倍至五倍的话,那么养活一名重骑兵的花费便需要平方一下。马匹、盔甲还有训练,样样都要花钱。据路易所知,全法兰西也就只有凡尔赛附近驻扎着两支胸甲骑兵团,陆军之中的骑兵,更多的还是被叫做“龙骑兵”的轻骑兵。
也许是因为前世在东方的缘故,所以满脑子都是霍去病的“追亡逐北两千里,从此漠南无王庭”的影像,故而就特别难以接受中世纪时期欧洲的重装骑士,以及他们的后代胸甲骑兵。
骑兵因为骑在马上,故而本身便具有比步兵更强的冲击力,再加上骑兵还具有步兵所不足的机动『性』,故而是在冷兵器以及热兵器早期十分有用的一个强力兵种。然而,若是骑兵装备上了重甲,或许可以增加冲击力,但机动『性』的优势却反而会失去。
不过,无所谓是重骑兵还是轻骑兵,在现在这个不足一千米的距离之中,任何骑兵的冲锋都足据杀伤力和机动力。
在两军的步兵还相距六七百米的时候,只见米歇尔率领着他的骑兵自最左翼斜『插』而入。他们就从贝克里伯爵的步兵线列前,风风火火地穿梭而过,如一把利剑,斜刺入科西嘉人的身体之中。
骑兵队摆出的是在冲锋时有助于改变队形的菱形阵。这个阵型在冲锋的时候犹如古老的锲形阵,突出的菱形顶角可以如一根三角钉,毫不费力便能够钉入敌人阵型。但同时,菱形阵事实上也具有线列阵面宽的特点,菱形的每一条边,也就是一个线列队形的正面。故而,骑兵以此阵型冲锋的时候,可以选择以锲形阵的方式切入,也可以选择在来到敌人面前时,转以线列队形的正面冲击。
火炮一直在『射』击,不过,因为『射』击的目标是离骑兵冲击目标有一定间隔的水稻田中,故而并不用担心会伤到已经接近目标的本方骑兵队。
路易再次拿起了望远镜,这一次自然是想要看看米歇尔是如何进行骑兵战斗的,同时也想要看看米歇尔的指挥调度能力,毕竟两百多名骑兵中,真正的骑兵不过几十个,而且指挥官与部队的协调时间也短。在短暂的时间中,能否让部下们听从自己的部署调派,这才是衡量一个指挥官是否合格的重要标准。
米歇尔没有让路易失望,他成功了。
只见米歇尔一马当先,率领着骑兵冲到了敌人前方一百余米处。而在那个时候,他调转了马头,没有继续冲刺,反而是向左转了一个弯,而他的部下也都照着他的作法,于是便犹如骑兵们划出了一条弧线。
此时,面对着目标敌人的不是菱形的顶角,而是菱形的边。
就在这种情况下,骑兵们全部勒住马停了下来,他们之间的间距很窄,不到一马的距离。随后,面对敌人的第一排便拿出枪来『射』击了。一轮『射』击之后,再是第二排也开枪了。第二排与第一排相差排列,这或许是停马时候来不及排列,然而这反而让他们有空间『射』击。再是一轮『射』击后,骑兵们便纷纷丢弃了步枪,转而拔出了腰间的战刀。
只见到位于首位的米歇尔将刀一扬,随即骑兵们便展开了冲锋。
此时,路易将视线又转向了骑兵们冲锋的目标——那个华服军官所在的步兵列队,只见到这支步兵列队似是列成了正方形的方阵。步兵的方阵有别于线列队形。
如果说线列队形是作为步兵攻击手段的话,那么方阵便是一种防御手法。
步兵的方阵,一般来说是正方形的。即是士兵们围成一个正方形,每一条边为两排士兵,一排蹲下,一排站着,如此四条边,各防御四个不同的方向。不过,这种防御方式,只是对骑兵起到防御作用,毕竟这时代没有避弹衣,他们也不可能防御子弹。而且,因为这种方阵要求一百来人聚集在一起,所以反而是增加了中弹几率。
排成步兵方阵的这支步兵队,这时便似乎是因为受到了法军骑兵的两次『射』击,故而一条边已经出现了漏洞——至少有一排士兵已经倒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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