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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六,铲屎官和我都得出门,而且都是去零食官那儿。
但是现在,我们俩都不约而同地不是很想出门。我不想出门的理由,应该很明显。然而铲屎官迟迟不肯出门的原因,却是因为……没有衣服穿了。
像铲屎官这样一个不拘小节的人,居然也会因为挑衣服而犯愁,也真是罕见了。
平时她在家里穿的都是舒服而随便的毛线开衫,当然,我也很喜欢,因为毛绒绒的衣服,窝在上面会很暖和。
“唉,这件穿了太多次了,都起毛球了……算了,要不换成长款的毛衣好了。”铲屎官换好之后,在镜子前转了两圈,“这毛衣居然显肚子,看起来虎背熊腰的,胳膊怎么也这么粗……我午饭没有吃多少吧吧,不就是吃了……一瓶酸奶,三块巧克力,还有两包饼干。唔,好像确实吃的有点多……算了,还是脱掉吧。”
虽然现在已经一点了,铲屎官依旧不慌不忙地打开衣柜,接着找出门可以穿的衣服。从秋天穿的连衣裙,换到黑色修身打底衫,似乎哪一件她都不满意,一会儿嫌自己屁股大,一会儿觉得自己腿粗。总之翻来找去,铺得床上到处都是,我都没有地方安心趴着睡觉了,只好跳到了冰箱上面静静地看着她。
“达西,为什么我所有的黑衣服上,都沾满了你的毛?你啊,真是个掉毛怪。”
啧啧,自己找不到合适的衣服,居然怪我掉毛,我真是一脸委屈。
其实我一开始还挺纳闷闷,为啥铲屎官最近去见零食官的时候,都格外注重形象呢?后来回想起来,原来是打翻了醋坛子的缘故吧。
你说,之前本喵吃醋,啥好处没捞到,还经受了一番刷毛折磨。可是铲屎官吃醋,还挺管用。根据零食官的每日“汇报”,他回公司之后,不仅对木瓜膏敬而远之,最近也没有去喝酒了,整天跟个乖宝宝似的。
而铲屎官这边呢,如果我没记错,自从木瓜膏事件以后,她就开始更加注意形象了,出个门,还会搽个粉涂个口红什么的,打扮起来还真像那么一回事儿,尤其是头发梳了之后(虽然花费了将近一刻钟),感觉顺眼多了。
但是,铲屎官这么傲娇的人,是绝对不会承认自己是因为吃醋才会变成这样儿的。可是,虽然嘴上不承认,那只木瓜膏她还留着,而且还特意放在自己装化妆品的抽屉里,似乎要时刻提醒着自己,或者是随时给自己找不痛快,这倒是令我十分意外。
总之,今天铲屎官应该是跟自己杠上了,非得选一套合适的衣服,再慢慢去见零食官。
一个小时之后,她终于挑好一件松松垮垮但看着还顺眼的蓝色毛衣,加上一条有点薄但能遮住小胖腿的格子半身裙,在披上一件欲盖弥彰的宽松羽绒服,最后裹上一条围巾。
大功告成。
“就这样吧,随便啦!”铲屎官自言自语地说,满意地看着自己搭配的这一身,“我才不管臭男人喜不喜欢呢,我自己看着顺眼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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