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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二十六章不让外人渔翁得利如何?若是真的,那当然是好了!虽然这些商人即便是将羊毛早早卖了,也是要再去一趟应天府的,但能在边境以同样的价格将羊毛给卖了,他们完全可以在边境再采买一些别的特产,同样运去应天府。到时候,还可以再赚一笔银子!这个领队心里一松,没想到对方居然会说这样的话,不过,他也没敢全信,这些羊毛想要物有所值,就需要弄成毛线,再用毛线来织成衣服、手套、帽子、围脖等商品来卖。这样才能卖出高价,让羊毛的价值得以更好的体现。但这样的技术,就掌握在皇长孙的手里吧?再往前,是燕王的封地,难道燕王也想做这个生意?难道燕王想要跟皇长孙争抢羊毛生意?不过,不管上面的人怎么打,作为商人,他们就只是卖羊毛而已,卖给谁不是赚钱呢?领队忙陪着笑脸回道:“这自是大好事!军爷放心,我们一到边境,就立刻寻人去问此事。”
“行,那你们过去吧!”
本以为会继续为难他们几句的骑兵首领,竟然就这么挥手放行,让他们过去了!回头看着呼啸而过的骑兵,领队脸上也不禁露出一丝茫然来。“这些人是在干什么?”
之前他以为这些人是在巡视周边,但看他们这匆匆走过的样子,也不像是在巡视啊,看着可是轻松多了。真正巡视的骑兵,都是十分警惕的,这群人看气质就不像,若不是地方不多,他都要以为这些人是在游玩了。果不其然,又走了一段路,他们遇到了真正在此地巡视的骑兵,十几骑,仔仔细细检查过了他们的人跟货物,才让他们过去。这样还不算,到了边境的时候,过关卡,还要再检查一遍,顺便交过路的税金。想到遇到的第一波骑兵,商队领队的商人,就试探着问了问关卡这里的人,他们守军是不是在收羊毛,若是收,又是什么价格。负责检查他们这支商队的小头目,嗐了一声:“我正打算与你说呢,正好你自己问了,没错,我们这里正在收羊毛,上面的燕王殿下要令人为我们做羊毛衣服作为福利,所以,凡是过路的羊毛,价格合适的我们就收。”
说着,就报出了一个价格。比领队遇到的第一波骑兵报出的价格低了一些,但也只是略低了一些,相比于从这里将羊毛运去应天府的路上花销,低了后的价格也是十分划算的。想了想,商队的领队,就答应将羊毛给卖了。燕王的封地位于北方,也有一些北方的特产,他在此地采购了一批特产,带着卖了羊毛的银子,这才朝着应天府的方向而去。燕王府里,燕王朱棣正在提笔练字,一个心腹进来禀报,说是燕王吩咐下去收羊毛的事,已是办妥了,所收的羊毛,可以给一千人一人做一身毛衣。一千套,这数量不多,燕王也不是给所有人发放,能收到这样福利的人,都得是在军队中比较出类拔萃的精英。一千套,足够了。“选出来的农妇都已学会搓毛线了?”
朱棣慢悠悠地写完了大字,将笔一放,问道。进来的心腹回道:“王爷,她们都已是学会了。”
说着,心腹还有些不明白,迟疑着问道:“不过,属下有些不懂,这些羊毛既是从牧民那边收来的,他们能收,我们的人也能收,为何还要从这些商人手里买羊毛,而不是直接从牧民手里买羊毛?”
“一千套毛衣所需羊毛,哪怕是按应天那边的价格,本王也买得起。本王只是想要表露出一个态度来,最近的风声,你没注意到?”
最近的风声,事关毛线制品的风声,这个心腹自然是有所耳闻了。“王爷所说的,可是有人暗中传,皇长孙与草原上的前朝余孽有勾结,毛线制品能够在大明境内广泛传开,就是为了给前朝余孽送好处?”
这样的传闻,多么的荒诞啊,竟然也能传开,这让这个心腹也忍不住怀疑相信这个传闻的人是不是脑壳进了水。这样不合逻辑的传闻,居然也信?不过,就算是这个传闻不合逻辑,但传播得广了,对皇长孙来说的确也是个麻烦。王爷在这个节骨眼,收羊毛,令人搓毛线,织毛衣,将成品当做奖励发给燕王手底下的精英,这个态度一摆出来,岂不是给皇长孙摇旗呐喊了?这是在帮皇长孙的忙吧?朱棣瞥了他一眼,见这个心腹神情复杂,就知道他的这个心腹已是明白了过来。没错,朱棣就是为了给皇长孙摇旗呐喊,为了给皇长孙站队。“无论外界怎么想,本王都是大明的藩王,先有大明,才有本王。唯有大明强大、安稳,本王才能安稳。”
他之前之所以起了争嫡的心思,还不是为了自保?只要朱允炆作为太孙上位,他们这些叔叔,尤其是嫡出的叔叔,焉有好日子过?就朱允炆那个被文臣忽悠瘸了的人,到时候必定是要拿藩王开刀的。而一旦中央与地方彼此争斗起来,刚刚建立才不久的大明江山,势必要出现动荡。这也是朱棣不想看到的事,他的确有野心,但排在野心前面的,还有一个词,叫做:责任。父皇为何让他们做藩王,为何让他在此地做藩王,他是很清楚的。真正的皇长孙的出现,让双方本来必有一方受损的局面有所缓解,他与皇长孙接触过,那是个聪明人,是个通透的人,更是个有胸襟的人。他想,他可以试一试,在不让外人渔翁得利的情况下,与对方公平的竞争一下,看看谁才是对大明更重要的人。而这一切的前提,就是:不让外人渔翁得利。“况且,本王这个大侄子,可是将羊毛的各种用法送给了本王,连如何搓毛线,染毛线,各种方法,都写了信,送到了本王手里。他一个小辈都这样坦荡,本王岂能还不如一个小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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